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秩序,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与学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)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河南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经与河南开放大学核对确认,拟对廉雨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0天,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。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籍科联系。逾期未提出者,视为无异议,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。
联系电话:0391-2985209 185391299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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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:0391-2985220
学籍科
2026年7月20日